人的审美和对事物的认知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的,也会有选购的墓地可能不符合当下的想法,想要私人转让的情况,包括有很多亲属都会问:如果在灵山宝塔陵园买的墓地20年到期后没有人缴纳管理费了,怎么办呢?
首先,墓地是国家所有的,我们购买墓地缴费之后,只是购买这块墓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,所以是不可以私下转让的。如果私下转卖或炒作墓地,不仅不受法律保护,还会涉及到违法。
购墓的前提要有使用人的死亡证明。一个墓地登记好一个名字后就像有一个身份证一样,轻易不能撤销。但是可以退还给公墓,根据各陵园不同可能会承担一部分的违约费用。
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》和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严禁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。要合理确定墓穴和骨灰存放的价格,明码标价。骨灰存放设施不是一般商品,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(火葬区)或死亡证明(土葬改革区),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。
《合同法》第52条、第58条规定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,应属于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合同。因此私下签订的墓地转让合同,属无效合同,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
根据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公墓的使用期限为20年,前20年的管理费包含在第一次的购墓款中。第一次的购墓款中包含这四项费用,分别是:占地费、建墓工料费、安葬费、维护管理等。20年后需要缴纳的管理费是根据购墓的价格来定,一般来说,管理费占购墓价格的5%-10%。
根据《管理条例》规定,如果墓地到期后,逾期六个月墓主还未缴纳管理费的话,那么墓地的管理单位就可以按照无主墓来处理。
如果逾期一年,墓主还未缴纳管理费,那么墓地的管理单位也就是灵山宝塔陵园就可以自行来处理墓地。
灵山宝塔陵园官网购墓电话:
免费购墓专车:400-005-9967
陵园销售部:010-89709978